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(4)日下午3时宣布订禁蒙面法,港府教育局旋即发布通告称,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均不应戴上口罩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,此原则适用教职员与提供学校服务的外部人员。
▲港府教育局发通告称,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均不应戴上口罩。(示意图/美联社/达志影像)
香港明报报导,教育局长今日下午向全港学校校监及校长发出通告,表示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因应社会情况,及根据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,今日通过禁止蒙面规例,并于5日零时零分起正式生效。
通告指出,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均不应戴上口罩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,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;此原则也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及在学校工作的人,例如课外活动导师、由服务供应商派往学校提供服务的人员等。
香港教育局表示,借此机会强调,学校不是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,学校与校方应协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平稳和宁静的环境,也呼吁学生避免接触陌生人,以及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、危险或违法的活动。